通过前面的内容,我们已经认识到电视具有娱乐性,那么它是否无孔不入、横扫一切登上电视屏幕的内容呢?在这一章中,波兹曼选择以宗教作为对象,当充满神圣感与神秘主义的宗教以电视节目出现时,它会被娱乐同化吗?对此,波兹曼提供了三点思路。第一,电视的断裂性与不连贯性决定了,宗教节目不过是电视整体中的一部分;第二,电视只提供观众想要的东西,而宗教给人们应该具有的东西;第三,电视最大的长处就是让具体的形象进入观众心中,而宗教的神圣性来自于模糊且抽象的形象。于是,波兹曼肯定的告诉我们,电视中的宗教节目,没有例外,也是娱乐性质。不过真正的危险不在于宗教已经成为电视节目的内容,而在于电视节目会成为宗教的内容。
《娱乐至死》
作者: [美] 尼尔·波兹曼 章艳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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