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位合伙淘金者只干了一个夏天,每个人就得到一千六百美元,大家都很满意。但意外随即而来,淘金合伙人之一邓宁想独得所有财产便想除掉其他四位合伙人,开枪射杀2人换子弹的空隙,合伙人伊迪茨和丈夫汉斯合力制服了邓宁。伊迪茨阻止汉斯打死邓宁。他不愿意看到汉斯也变成杀人凶手。她的这种举动并不是出于理智,也不是出于怜悯,更不是为了服从宗教的戒律,可以说是出于一种守法的精神,这是她从小养成的道德观念迫使她这样做。
如何处置凶手,成了伊迪茨伤脑筋的事。终于她凭着对法律的理解:法的产生始于集体的判决和意志。采取了审判的方式让邓宁供认罪行后,在当地所有西瓦人(甚至孩子和狗也来了,他们要看一看白人是如何执行法律的)见证下对邓宁执行了死刑。
精明能干的伊迪茨遇事沉着冷静,用自己认为正确的方式处理事情,并不是简单的以暴制暴。
在法律管不到的地方创造法律,一个普通民妇尚能如此敬畏法律,那些草菅人命、似法律为儿戏的统治者情何以堪。
《热爱生命》
作者: 【美】杰克· 伦敦 译者:石雅芳,雨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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