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了两个概念“社会主义”和“国家社会主义”社会主义(socialism)是一种社会学思想,诞生于16世纪初,主张整个社会应作为整体,由社会拥有和控制产品、资本、土地、资产等,其管理和分配基于公众利益。19世纪30至40年代,“社会主义”的概念在西欧广为流传,发展出不同分支。卡尔·马克思和弗里德里希·恩格斯对社会主义提出了他们的理论体系,亦认为社会主义社会是资本主义社会向共产主义社会过渡的社会形态。国家社会主义(德文:Nationaler Sozialismus),这个政治词汇源于德语,因德文相同故也称民族社会主义,葡萄牙康乃馨革命后的社会主义与该法西斯主义及第三条道路理念并不同。具有强烈的民族强权、种族主义特征,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前阿道夫·希特勒等人提出的反动政治主张,用于煽动与趋势本国无产阶级,故其有着极强的掩盖性和欺骗性,并不属于社会主义与工人运动。国家社会主义是一种反对无产阶级暴力革命,用国家权力或统治者个人意志进行人类社会改造的改良主义思潮,是民族主义和资产阶级强权的结合体,是高度民族化的、对外转移矛盾的极端帝国主义。由于受到墨索里尼法西斯主义的影响,国家社会主义(民族社会主义)也具有法西斯主义那种沙文主义、强人政治的思想。
《昨日的世界——一个欧洲人的回忆》
作者: 斯特凡·茨威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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