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鲁迅在一些文章中简短的对《红楼梦》内容、人物和写作手法等的杂论。 “谁是作者和续者姑且勿论,单是命意,就因读者的眼光而有种种: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清皇室满族),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 他并不赞成胡适对贾宝玉就是作者曹雪芹的写照,认为人生有限,而艺术却能流传久远。 对金圣叹的评论,也认为是笑谈,要硬拖到八股的作法上。堕入了寻伏线、挑破绽的泥塘。 鲁迅对《红楼梦》的评价还是很高的。认为故事是小悲剧,是社会上常有的事,作品写实,结局并不算坏。但好像对后四十回的续写,一定要有的“团圆”设计,并不认同。 还有评价小说人物的对话,写的好,有些地方如巴尔扎克小说写对话的巧妙。 还提到文学的“性”。阶级社会,无法免掉阶级性。“喜怒哀乐,人之情也”。 文学有普遍性,也有局限。不同时代和地域的人,比如爱斯基摩人,就理解不了林黛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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