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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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星
2024/09/11 19:42
以法治国
韩非通过重新解释“道”使摆脱形上性。“法”也就是当今之世的“道”,通过“变法”而实现以法治国,具有客观必然性意义。君主作为“法”唯一操纵者也就是“道”的生化与体现者。同时也获得道那种总揽一切万物的至上性。
《中国哲学简史》
作者:
冯友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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